小飛俠集團參與編制《開展大眾蹦床運動的基本標準和要求》正式印發
開展大眾蹦床運動的基本標準與要求 大眾蹦床運動在全民健身活動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, 近幾年在我國蓬勃發展 ,深受人民群眾 、特別是青少年的喜 愛 。為維護參與者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 ,促進大眾蹦床運動 健康可持續發展 ,中國蹦床技巧協會特制定和發布此文件。 1.大眾蹦床運動的特點與基本特征: 大眾蹦床運動的動作特點表現為 ,在有彈性的網面上借 助身體體重和起跳技術而騰起一定高度,并連續完成富有節 奏的各種翻騰動作 ,包含雙腳起跳 、背彈 、腹彈和坐彈動作。 整套動作結束必須以雙腳有控制的落在網上 ,并保持上體直 立 。完成動作時 ,應表現出優美的身體姿勢 、正確的技術 、 高度的一致性以及對身體的完美控制 。 2.練習和比賽環境 2.1 室內蹦床場所 2.1.1 網面距地面之間不允許堆放任何雜物 ;網面周圍直線 距離 1.5 米內應無障礙物 。對于使用單個網面面積超過 2 平 方米蹦床器材的場館 ,館內網面上空凈高不低于 4.5 米 ,網 面距離地面不得少于 1 米 。 2.1.2 室內空氣應符合 GB/T 17093 和 GB/T 18883 的要求 , 溫度不低于零上 16 攝氏度 ,不高于零上 28 攝氏度 。 2 2.1.3 場所應配有性能良好的照明設備 ,亮度不少于 500lux ,光線充足 、均勻 ,不直接刺眼,應有窗簾等遮光設 施 。 2.1.4 場所應保持適宜的安靜環境 ,噪聲應不大于 60db。 2.1.5 場所的環境衛生應符合 GB 9668 的要求 。 2.1.6 場所地面要求木質地板或軟化膠面,開放式蹦床四 周 50 厘米內應鋪設不低于 7 厘米厚的海綿保護墊 。 2.1.7 安裝設備的地基,地面應平整 ,有足以保證器材正常 使用的強度,澆注地基的混凝土強度應不低于 20 C ;且在未 完全凝固前 ,應采取防松和防護措施 。 2.2 室外蹦床場地 2.2.1 場地地面平整,應鋪人工草皮 、膠墊或地板 ,開放 式蹦床四周圍 1 米內須鋪設不低于 15 厘米厚的海綿保護墊。 2.2.2 場地環境清凈 、安靜 ,光線適宜 。 2.2.3 室外場地低于 10 攝氏度或高于零上 30 攝氏度 ,應停 止健身和經營活動 。 2.2.4 蹦床器材上方和下方不得有障礙物 ,器材放置應固 定可靠、平穩安全 。 2.2.5 器材擺放位置與障礙物之間應設立安全區 ,距蹦床 器材至少 3 米 。多個護網式蹦床器材擺放時 ,間距至少 2 米 ; 開放式蹦床間距至少 2.5 米 。 3.練習和比賽場地內的蹦床設施 3.1 蹦床器材分為開放式蹦床和護網式蹦床: 開放式蹦床由網面 、彈簧 、框架 、保護安全墊 、手推保 護墊組成; 3 護網式蹦床由網面 、彈簧 、框架 、保護安全墊 、護網組 成。 3.2 蹦床器材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 GB/T32611-2016《體 操蹦床--功能和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》的要求 ,并應附有采 購合同 、產品合格證 、產品使用和維護說明書 、使用年限 、 設計圖紙及源文件。 3.3 蹦床網面不得有破損 、開線開膠等情況 。蹦床網面 與彈簧之間需要進行覆蓋或隔離,不得裸露彈簧 。器材的所 有邊角都不得有尖銳的棱角 ,凸出部分必須用軟包保護 。 3.4 安裝蹦床設備后各支撐立柱應保證與地面垂直 ,不 應有明顯的偏斜現象 。 3.5 網面距地面之間 ,以及網面四周及上方不允許堆放 任何雜物 。網面和彈簧每兩年更換 1 次 ,框架使用期限不超 過 6 年 。每年對器材整體全面檢查 1 次。 4.人員配備 4.1 在練習或比賽期間 ,場地內應配備至少 1 名蹦床教學技 術指導人員 。教學技術指導人員須經過中國蹦床技巧協會的 培訓并持有有效的培訓合格證 。 4.2 若練習或比賽選擇使用開放式蹦床 ,每 9 張蹦床須安排 1 名蹦床安全監督員 ,以保證練習者安全 。蹦床安全監督員 須參加中國蹦床技巧協會認可的培訓并持有效培訓合格證 。 4.3 競賽管理人員的要求 競賽主任或競賽經理必須具備組織和管理過大眾蹦床 比賽的經驗 ,且相關競賽管理人員必須經過中國蹦床技巧協 會大眾蹦床競賽管理人員培訓 。 4 上述教學指導人員 、安全員和競賽管理人員必須保證身 體狀況和精神狀態良好方可進場工作 。此外 ,必須在進入場 地前接受由大眾蹦床練習或比賽場地(所)管理者進行的酒 精 測 試 。 測 試 標 準 為 , 體 內 血 液 的 酒 精 量 不 得 高 于 10mg/100ml 。測試高出者則禁止參與大眾蹦床相關工作 。 5.練習和比賽的安全措施要求 5.1 大眾蹦床練習或比賽場地(所)的醒目位置應有中國蹦 床技巧協會發布的最新版本的中英文“練習和比賽者須知” 及安全警示標志或說明 。須知中標明上網練習的安全要求說 明 。 5.2 選擇使用開放式蹦床時應配備手推保護墊 ,供教學技術 指導人員使用,實施即時保護 。手推保護墊內部的海綿厚度 不低于 8 厘米 、長 1.5-1.6 米 、寬 1-1.1 米 。 5.3 應有健全的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制度 ,損毀的彈簧 、網 面 、框架、保護墊、護網等器件和設施應及時更換 ,保證器 材的安全 。 5.4 應有必要的急救藥品和器材 ,以及出現意外時應急處 理的相關措施。 器材和藥品包括:擔架 1 副(要求能固定頸、脊柱損傷 的專用擔架) 、手提 AED 心臟除顫器 1 套 、頸托 1 副 、血壓 計 1 副 、氧氣袋 1 個 、現場急救包 1 個 、毛巾 、浴巾各 2 條 、 冰袋 、創傷 、止痛、心臟急救 、應急輸液設備及藥品 ; 5.5 應有健全的治安保衛 、消防安全 、設備維修及人員服 務崗位責任制度 。安全保衛人員應配帶通話機 。 5.6 應有器材采購制度,器材采購有專人驗收 ,檢查器材性 5 能和技術標準 。 5.7 練習或比賽期間 ,大眾蹦床訓練或比賽場地(所)內有 全場監控錄像進行實時監控和錄像 。并安排一名保護員在監 控室內擔任監控觀察員,與場地(所)內的保護員保持通訊 暢通 ,監督和幫助保護員的工作 。 6.對參加練習和比賽人員的安全要求 6.1 穿著運動服裝(或運動短褲) 、襪子或蹦床鞋。不能穿 便服 、便鞋或光腳 。 6.2 不能佩戴首飾 、頭飾等裝飾物和有可能發生危險的任何 尖銳物品;對于進行空翻動作的人員 ,不能戴框眼鏡 。 6.3 應聽從蹦床教學指導員的指導 、教學安排,保證教學秩 序 。 6.4 患有各種不適宜蹦床運動 ,如高血壓 、心臟病 、神經失 常 、失明 、耳聾 、殘疾等疾病或暫時身體不適應者 ,包括飲 酒、吸毒 、孕婦人員等 ,禁止上網練習 ,以保證安全 。 6.5 訓練和比賽的上網時間不得超過 2 小時 。期間若發現身 體不適時 ,應立即停止練習 。 6.6 所有進行空翻的人員 ,在做動作之前都要在蹦床教學指 導員的保護下對其所要完成的空翻動作內容進行水平測試 。 能夠完成三次該空翻動作、并在每次動作結束時用雙腳有控 制的落在網上 ,同時保持上體正直 ,即為測試合格 ,并取得 相應等級的證書及標識物 。 6.7 完成空翻動作的年齡限制為最小 8 周歲 ,最大 40 歲 。 6.8 必須配戴由大眾蹦床練習或比賽場地(所)管理者統一 發放的標識物 。 6.9 認真填寫參賽責任保證書 ,不得隱瞞個人的病情 ,否則 后果自負 。 6.10 酒精測試 必須在進入場地前接受由大眾蹦床練習或比賽場地 (所)管理者進行的酒精測試 。測試標準為 ,體內血液的酒 精量不得高于 10mg/100ml 。測試高出者則禁止參加練習或比 賽 ,因酒精超標而不能練習或比賽者 ,后果自負 。 6.11 為防止火災,場館內嚴禁吸煙 、以及任何明火 。 7.協議 、保險等相關材料 大眾蹦床運動的練習或賽事 ,要求參加人員(運動員) 必須提供簽名的自愿參加練習或比賽的責任書(協議) ,并 投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。 活動主辦方必須為賽事購買賽事活動的綜合責任險 。場 館經營者必須為場館投保總額度不低于 300 萬元 、每人每次 事故保障額度不低于 50 萬的公眾責任險 。 本辦法自 2021 年 6 月 16 日起施行 。原《開展大眾蹦床 運動的基本標準與要求(試行)》廢止 。 《開展大眾蹦床運動的基本標準和要求》 文件編制工作團隊名單 繆仲一 國家體育總局體操運動管理中心黨委書記 、主任 葉振南 國家體育總局體操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 袁守龍 國家體育總局體操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 劉 興 沈陽體育學院副院長 ,教授 ,FIG 技委會委員 董建國 山西體科所所長 ,研究員 賈伍華 國家體育總局體操中心蹦床部主任 馮本余 山西大學副教授 ,蹦床國際級裁判 佘 博 國家體育總局體操中心蹦床部干部 任 釗 西安體育學院蹦床隊主教練 、副教授 王皓熠 彈力體育總經理 張 雒 蹦床世界冠軍 、星體連體育文化有限公司總經理 胡立雄 电子游戏app下载設備集團有限公司技術總監 張栗嘉 超能體育有限公司總經理、蹦床國家級健將 侯 強 菲拓體能創始人 、原愛蹦客蹦床運營總監 張 勁 深圳市悅健體育有限公司店長 、私教部經理 修訂說明 經收集試行期間的反饋意見 ,為提高行業門檻 ,保護消 費者權益 ,提高了投保條件 ,對投保額度做出了明確規定 。 修訂前: 7.協議 、保險等相關材料 大眾蹦床運動的練習或賽事,必須要求參加人員(運 動員)提供簽名的自愿參加練習或比賽的責任書(協議) 、 意外人身傷害保險 。 活動主辦方必須為賽事購買保險 ,包括賽事活動的綜合 責任險 。 修訂后的條款如下: 7.協議 、保險等相關材料 大眾蹦床運動的練習或賽事 ,要求參加人員(運動員) 必須提供簽名的自愿參加練習或比賽的責任書(協議) ,并 投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。 活動主辦方必須為賽事購買賽事活動的綜合責任險。場 館經營者必須為場館投保總額度不低于 300 萬元 、每人每次 事故保障額度不低于 50 萬的公眾責任險 。